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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期须防高血压综合症

1998-12-19 来源:生活时报 张相祖 我有话说

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又称妊高症,其主要表现为妊娠20周后,发生高血压、水肿、蛋白尿症候群。病情严重者可出现抽搐、昏迷、心力衰竭和肾功能衰竭,称为“子痫”。妊高症常发生在第一胎、更多见于双胎、羊水过多或原有高血压及肾脏病的孕妇。

轻度妊高症包括妊娠水肿和妊娠高血压两个类型。妊娠后期由于子宫膨大压迫下腔静脉,血液回流受阻,常有轻度的下肢浮肿,休息后可消退。若休息后浮肿不能消退甚至加重,又无其他异常时,称妊娠水肿。水肿由踝部渐向小腿、大腿、外阴部、腹壁以及延至全身。如全身无明显水肿,而每周体重增加超过0.5公斤,称隐性水肿。如孕前血压不高,孕20周以后血压增高至130/90毫米汞柱,或与基础压相比,收缩压升高30毫米汞柱,舒张压升高15毫米汞柱以上,而无浮肿和蛋白尿者,称妊娠高血压。

凡出现水肿、高血压、蛋白尿、或其中两种情况者,称为中度妊高症。眼底检查可有小动脉痉挛。

重度妊高症包括先兆子痫和子痫两个阶段。当孕妇不但出现轻、中度妊高症的症状外,而且出现头晕、头痛、眼花、恶心、呕吐等,提示颅内病变进一步发展,称先兆子痫。如出现抽搐、昏迷,称子痫。子痫可发生在产前、产时或产后,预后均不良。

妊高症有严重的合并症,对母婴的威胁很大,如胎盘早剥、播散性血管内凝血、吸入性肺炎、急性肾衰、脑血管意外、胎儿宫内发育迟缓、胎儿宫内窘迫、死胎、死产或新生儿死亡等。

一旦出现症状,除适当休息外,还要给予镇静、解症、降压等治疗,阻止和减轻疾病的发展,降低先兆子痫和子痫的发病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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